各學院:
根據7月2日發布的《關于開展2019-2020學年第二學期期末教師評學、學生評教的通知》要求,請各學院根據本學院的評學、評教情況編寫本單位評學、評教質量分析報告,具體要求如下:
一、分析報告應包含以下內容:
(一)本學院教師評學、學生評教總體情況簡介(包括本學院上學期應參評教師人次、實際參評教師人次、應參評學生人次、實際參評學生人次等)。
(二)本學院教學實施情況分析
1.教師評學:教師對學生的學習態度、學習過程、學習效果等方面的總體評價(按教師評學分數在學院前10%、中80%、后10%的比例進行統計分析),并重點分析、挖掘前10%和后10%班級學習的特點與不足。
2.學生評教:學生對教師教學的師德表現、教學態度、教學內容、教學方法、教學效果等方面的總體評價(按學生評教分數在學院前10%、中80%、后10%的比例進行統計分析),并重點分析、挖掘前10%和后10%課程的優勢與不足。
3.持續改進:學院對上學期教師評學、學生評教結果進行統計分析,將評教結果傳達給本學院相關領導、專業負責人及教師本人,組織任課教師對自己的教學進行自評、總結,并對課程教學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改進措施,以提升課程后續教學的效率、效果。
(三)本學院教學經驗、特色、亮點(凝練可持續推廣經驗,如教學方法、教學理念、教學模式、課程設計技巧、評價方式等)。
(四)典型案例、輻射示范效應。
二、填寫《評學、評教情況統計表》(表內有兩個附表)
三、分析報告提交:
質量分析報告和《評學、評教情況統計表》提交時間為2020年12月12日前,電子版發送至郵箱:44050069@qq.com,紙質版由分管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送到辦公北樓221室。
四、其他未盡事宜請與教務處聯系,聯系電話:3236767,聯系人:葉老師。
教務處、教師教學發展中心
2020年11月27日